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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厅机关各部门: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同意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更名的批复》(川编办发〔2022〕45号),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更名为社区矫正管理处,加挂“四川省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新增依法承担省政府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其他职责不变。
中共四川省司法厅委员会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