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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听取民意、汇集民智,有效提高立法质量,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四川省司法厅拟就《四川省征兵工作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征求意见稿》)举行立法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加。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暂定于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乐山市市中区举行(地址:滨河路778号乐山师范学院弘毅楼7楼第一会议室)。
二、听证的主要内容
(一)《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五十二条,对有服兵役义务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行为的罚款幅度设置是否适当;
(二)《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五十三条,对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罚款幅度设置是否适当;
(三)《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五十四条,对新兵拒绝、逃避服现役行为的处罚措施是否合法合理、处罚幅度是否适当;
(四)《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五十五条,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拒绝完成征兵任务,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以及其他妨害征兵工作行为的处罚措施是否合法合理、处罚幅度是否适当;
(五)对《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其他意见建议。
三、报名条件、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条件
1.我省年满十八周岁享受政治权利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在我省登记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
2.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就听证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3.能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会场纪律。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9日12:00止,凡有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均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报名人应当填写《立法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2),其中,报名人为单位的,应当在《立法听证会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1.采用信函方式,请寄至: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林荫街17号,收件人:范先生,邮编:610041,联系电话:17362408375。
2.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690190955@qq.com。
四、听证参加人名额及确定方式
本次听证会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参考报名先后顺序,拟确定参加人数为34人,其中,听证代表24人,旁听人员10人。报名人数不足时,听证会举办单位可以根据听证事项邀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参加听证会。
五、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听证参加人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其按时参加听证会;
(三)涉及听证会的其他事项,待听证参加人员确定后,以适当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1.四川省征兵工作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2.立法听证会报名表
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四川省司法厅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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