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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积极稳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发布日期:2021-06-16 信息来源:四川省司法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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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全省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情况汇报。2019年以来,我省积极稳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改革各项工作顺利起步,基层治理水平逐步提升。

关键词1:

职能职责

全省全面梳理乡镇执法职责,执法定位日益明晰。印发了我省乡镇(街道)《法定目录》《赋权目录》《属地事项目录》,明确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119项,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55项,梳理乡镇属地事项109项,依法明确了乡镇执法主体地位,全面厘清了乡镇属地事项责任。

关键词2:

组织架构

着眼执法“最后一公里”,执法阵地基本建立。目前,全省乡镇均设置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配备了相应执法力量,依法承担行政执法和执法协调工作。部分经济发达镇探索成立了综合执法队伍,配备了相应执法力量,具体承担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行业领域执法职责。

关键词3:

资源整合

全省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执法力量逐步聚合。各地积极研究优化派驻机构的布局设置和力量整合,将农机、农技、水利、村镇建设等站所的编制和人员下沉乡镇实行属地管理,部分乡镇下设执法中队实行片区综合执法,实现了编制资源聚集和执法监管聚焦。

关键词4:

运行机制

全省推进统筹协调管理,执法形式趋于综合。各地积极探索建立派驻机构纳入乡镇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在工作统筹上,综合执法办负责统筹协调,各派驻机构之间既条块结合又分工协作。在管理运行上,乡镇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模式正从“县派、县管、共用”向“县派、共管、共用”转变。

下一步如何加强乡镇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我省将坚持“稳妥有序、审慎推进、综合施策”原则,进一步做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力争到2021年底,乡镇综合执法统一指挥协调机制更加健全,下放的执法事项有效承接,执法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执法保障机制趋于完善;到2022年底,全省基本建立乡镇统筹开展执法、县级主管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加强执法监督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责任编辑:钟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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