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 |
信息来源:新华社 | 【字体:大 中 小】 |
| 保护视力色: |
|
分享到: |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12月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日前召开主席会议,建议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
版权所有:四川省司法厅 主办单位:四川省司法厅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上翔街24号 邮编:6100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00000828313XE
备案序号:蜀ICP备20021399号-3 网站标识码:5100000015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
微信
微博
抖音号
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