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四川网

法定主动公开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对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3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8-15   浏览次数:   【字体:

程守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国家律师学院西部分院建设运转及助力西部律师业发展的建议收悉。司法厅高度重视,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现就相关建议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对国家律师学院相关合作项目入驻挂牌运转给予最大的便利建议

司法部批复同意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国家律师学院)依托四川大学律师学院设立国家律师学院西部分院后,司法厅协同天府新区管委会、四川大学加强西部分院载体建设,加强运营管理团队建设,推进西部分院实体化运行。在载体建设方面,西部分院永久性载体拟选址“法务岛”,面积90余亩,分两期建设,首期20余亩,约5万平方米,目前,天府新区正在进行永久性载体建设模式推演工作;鉴于西部分院永久性载体建设周期长,根据实际办学需求,已选定天府法务产业大厦一层楼作为过渡性载体,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目前正在改造中,预计8月底可达到交付条件。在运营管理方面,四川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以现有行政团队为基础,组建了运营管理团队,具体负责西部分院日常运营管理,同时,四川大学法学院研究制定西部分院的工作规则等制度,推进西部分院规范有序运行。下一步,天府新区将尽快确定西部分院永久载体建设模式,按规定程序,启动西部分院项目建设相关审批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将积极指导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司法厅将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四川大学将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合力推动国家律师学院西部分院实体化运行。

二、关于您提出的依托国家律师学院西部分院推动建立西部律师合作交流及帮扶机制的建议

司法厅积极推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国家律师学院)、全国律协、四川大学、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四方通过深度合作,将国家律师学院西部分院打造成集教学、培训、研究于一体的“开放式”继续教育培训基地、高级律师人才培养基地、高水平的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平台、全国法律服务行业发展、行业规范、改革创新综合研究中心。为此,经过合作各方研究,西部分院业务方向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和研究,涉外法律服务、知识产权等律师高端业务培训,律师行业新兴业务、党建等培训;二是开展理论研究,围绕“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举办全国性律师发展论坛、承办全国律协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开展律师工作调研、律师法学理论及实务研究等;三是搭建合作平台,与相关机构开展深度合作交流,联合开展公共服务综合培训、理论研究等相关业务。下一步,司法厅将立足职能职责,积极支持西部律师学院开展合作交流和教育培训,并借助西部分院的辐射、聚合、示范作用,加强与西部地区律师协会的沟通协调,争取有意愿的地区在西部律师学院共同开展西部律师人才集中培训;争取全国律协在西部分院开展县域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汉藏双语律师培训班,搭建交流平台;依托西部分院,分批次开展县域律师培训班,提升县域律师执业能力和水平,带动扶持县域律师队伍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国家律师学院西部分院有关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您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四川法治实践,为法治四川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四川省司法厅

                           2022年8月4日

(联系人:邱强;联系电话:028-86756257)

底部 - 四川省司法厅

     版权所有:四川省司法厅       主办单位:四川省司法厅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上翔街24号 邮编:6100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00000828313XE

备案序号:蜀ICP备20021399号-3 网站标识码:5100000015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


  • 微信
  • 微博
  • 抖音号
  • 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