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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对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91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6-13   浏览次数:   【字体:

李建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及行政检查,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第0191号建议)收悉提案由我厅主办,省市场监督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大数据中心协办

我们高度重视您的提案,您提出从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化水平三个方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建议,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成效亮点显著,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经会同协办单位认真研究,形成答复意见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工作机制方面

一是出台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政策文件。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司法厅草拟了四川省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代拟稿)。该意见结合四川实际,拟从厘清行政检查职权、规范行政检查行为、优化行政检查方式和强化行政检查监督评估等方面对行政检查进行严格规范,坚决遏制乱检查等行为,将于近期内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二是全面清理公布行政检查事项。各级行政执法主体正在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清理本单位现有行政检查事项。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将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本领域现有行政检查事项清理工作,报司法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对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和实施情况评估,对法定依据发生变化的,及时动态调整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动态监测行政检查事项实施情况,对使用频次过高或长期未使用且没有实际成效的检查事项,由各级行政执法主体评估,提出优化建议并按程序报请依法调整。三是建立健全激励考核制度体系。制定《四川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明确了4类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指标6类部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指标;出台《四川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工作指引》,规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线索处置流程;印发《政府督查与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及行政检查贯通协调机制》,建立起执法监督与政府督查的沟通协商、协调联动、线索移交、成果共享机制。

(二)规范工作流程方面

一是推动统筹实施“综合查一次”。司法厅正在牵头制定全省“综合查一次”指导意见,拟从建立跨部门综合检查事项清单、提前上报检查计划、实施内部统筹和跨部门统筹、及时报备检查结果等方面加强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统筹力度,要求各级“综合查一次”工作组织部门统筹整合对象相同、内容相关、时段相近的检查计划,切实减少现场检查频次。二是优化现场检查流程。指导督促各级行政执法严格落实现场检查程序要求。现场检查实施前,严格制定检查方案并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的,要及时报告并补办手续。执法人员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执法人员应当告知检查对象有关权利义务,听取检查对象的意见,记录现场询问和检查情况。三是清单化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司法厅推动修订《四川省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规定》,全面落实轻微不罚、首违免罚制度;组织指导省级部门制定出台本系统“五张清单”,明确不予处罚事项428项,免予处罚事项273项、减轻处罚事项117项、从轻处罚事项317项、从重处罚事项208项。

(三)提高信息化水平方面

一是推行非现场执法。鼓励行政执法主体通过视频监控、自动巡查、智能预警等技术,不断提升非现场检查比重,减少对企业的干扰。省大数据中心正按照《四川省数字政府项目建设方案》,加快推进省一体化数据平台、省增信平台建设相关工作,重点建设完善数据编目、数据汇聚、数据治理、数据共享、数据开放、数据分析挖掘、数据服务管理等支撑能力,形成综合数据库及主题库、专题库,并在此基础上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探索更多数据应用场景。同时,加快推进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建立完善四川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利用公共信用评价结果,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完善行业评价,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助力推行非现场执法,实现“无事不扰”又“无事不在”。二是试点推广“天府入企码”。在攀枝花市、绵阳市、眉山市开展“天府入企码”试点工作,试点地方行政检查主体在开展行政检查前,须按程序申请“天府入企码”;执法人员进入检查对象生产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入企码接受监督;检查对象遵循自愿原则,扫码核验检查信息、评价检查情况、提出服务需求、进行投诉举报;司法行政部门通过“天府入企码”高频次预警、投诉举报预警、否定评价预警、监督数据分析等功能,实现对行政检查全程监督。司法厅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操作指引,待条件成熟后在全省推广。三是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司法厅指导10个市、县(区)开展并完成司法部关于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合作机制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线索汇集统筹;组织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部门在本级工商联所属商(协)会和部分民营企业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563个,收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提出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建议。

二、下步工作重点

一是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检查扰企、以罚代管、裁量权滥用等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大评查。二是研究制定并适时出台行政检查办法,全面规范涉企检查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程序。三是修订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明确行政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的申领、核发、使用及监督管理等内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我省行政检查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四川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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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袁霄;联系电话:028-86606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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