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洪代表:
您所提的《关于加强涉诉听力和言语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司法厅高度重视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在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全省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残疾人法律服务功能,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场所无障碍便民服务功能。推行残疾人优先办理制度,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四川法网设立残疾人专席,专值接听、解答法律咨询。依托各地残联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38个,均实现“临街落地”,夯实服务残疾人的工作基础。二是加大法律服务资源统筹。整合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职责,强化残疾人法律援助供给。省律师协会成立残疾人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建立残疾人援助律师库,举办残疾人保障法研讨会,持续为残疾人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公证行业创新法律服务“代书+代收、即办+直达、上门+减负、延时+日结、值守+预约”工作方式,发布“我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倡议书,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减免费用的公证。三是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全省法律援助机构把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建立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以委托或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为骨干,以志愿者服务机构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援助网络。遂宁、绵阳、宜宾等地司法局选派律师组建了助残公益法律志愿服务团队。推动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绿色通道”,实现残疾人法律援助申请“最多跑一次”。对于出行不便的残疾人,开展预约、上门、代为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2023年,全省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1279件,提供现场法律咨询4377人(次),帮助挽回经济损失2807万余元。四是推进普法宣传常态长效。将与残疾人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八五”普法内容、“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总体安排和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范围,将残疾人保障法纳入2023年四川省宪法宣传周知识竞赛网络答题内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推动省残联、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残疾人群体各项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法律七进”为载体,推动残疾人合法权益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寺庙、进乡村社区、进企业单位。围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社会公众、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依托“四川普法+”普法矩阵,推出《民法典是如何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普法节目。
我们的工作离社会各界的期盼和人大代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按照您提出“进一步加强为涉诉听力和言语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从普法、立案、审查起诉、法院审理以及判决执行等方面,全面维护合法权益保护,确保司法公正,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的建议,结合司法行政自身职能,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残疾人的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一是强化部门协调联动。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在省政府残工委的统筹指导下,与相关成员单位共同推进残疾人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典型案例评选、表扬奖励等工作。
二是充实法律服务力量。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参与为残疾人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各地加快推动助残公益律师队伍建设,指导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作用。
三是加强涉残法治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常态化做好残疾人权利保障、义务遵守等法律法规的宣讲,推动全社会构建尊重、爱护、关心残疾人的氛围和残疾人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四是提升法援案件质量。加强对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省、市、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综合运用庭审旁听、受援人回访等措施,持续提升案件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四川省司法厅
2024年4月8日
(联系人:向星宇;联系电话:028-8675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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